保密工作制度

          時間:2025-05-28 09:19:57 工作制度 我要投稿

          保密工作制度15篇(熱門)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保密工作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保密工作制度15篇(熱門)

          保密工作制度1

            一、為加強學校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發生,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的保密范圍主要包括:

            1)上級已定密的文件、資料、領導人的重要講話;

            2)有保密性質的報刊、電報、電話記錄、錄音錄像、來信、來訪筆錄;

            3)校長辦公會議記錄、黨委會議記錄、黨委民主生活會記錄和其他涉及重要問題的會議記錄;

            4)考試、考查前的各學科試題及考過并封存的試卷;

            5)教職工的人事檔案和政審材料,未經公布的人事任免、獎懲決定,黨員組織發展計劃;

            6)校領導在小范圍內的談話、講話及討論的主要問題;

            7)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暫不公開的文件材料;

            8)未公開的招生方案、畢業生分配、推薦方案;

            9)學校財務計劃、報表及有關資料;

            10)學生對教師教學情況的評議材料、教師業務檔案和學生檔案;

            11)學校發展的長遠規劃、重要教學設施、設備的有關資料;

            12)重要的基建圖紙、資料;

            13)學校節假日保衛工作的.安排和布置情況;

            14)其他需保密的事項。

            三、學校辦公室是學校保密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密工作。

            四、實行保密工作領導責任制,學校各級領導在其職權范圍內對保密工作承擔領導和管理責任,各科室、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該科室(部門)保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五、學校全體教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保密法規和學校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發生。

            六、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保密守則》,全體教工必須做到:

            1、不該說的機密不說,不該問的機密不問,不該看的機密不看,不該記的機密不記;

            2、不隨便翻閱與已無關的文件,不把密件帶回家中或帶到公共場所,不私自抄錄、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給不該看的人閱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3、未經辦公室許可,不準復印、翻印和照抄秘密文件。

            4、不得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件傳達、發送秘密事項。

            七、學校各科室、各部門或教工個人出售、處理廢舊報刊、圖書資料應進行嚴格檢查,防止秘密資料遺失。

            八、機密文件、圖紙、檔案資料要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定期清理,確保安全。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學校檔案室和辦文場所。

            十、加強保密教育,增強保密觀念。學校每年對全體教職工進行1至2次保密安全教育,定期進行保密安全檢查。在節假日前要組織重點檢查,年終搞好保密大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堵塞漏洞。

            十二、嚴格保密紀律,建立相應獎懲制度,對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揚或獎勵,對違反保密法規或保密紀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進行嚴肅處理。

          保密工作制度2

            第一條為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和《國家公務員法》,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機關全體工作人員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必須自覺遵守保密法規、規章,接受保密教育和監督,嚴守國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作斗爭。

            第三條本機關成立保密領導小組,由常委會一名領導擔任保密領導小組組長,設立專門保密室,配備專職或兼職保密干部。

            第四條保密領導小組在區委保密委員會的指導下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照國家和上級機關制定的保密法規、規章,結合工作實際,負責和開展本機關的保密工作。

            (二)指導和監督本機關各部門執行保密法規、規章,對要害部門(部位)及重點人員開展保密檢查。

            (三)開展經常性的保密宣傳教育和專、兼職保密員的培訓工作。

            (四)查處本機關失、泄密事件,并及時采取補救和安全防范措施。

            (五)研究分析本機關保密工作,及時向上級保密委員會匯報保密工作情況。

            第五條對機關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嚴格依照《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規定》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并報區委保密委員會審核。

            第六條文書保密

            (一)文書是指涉及國家秘密的公務文書,即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

            (二)收發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由保密室專人負責,對收發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嚴格履行登記、編號、簽收手續。

            (三)傳遞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須由保密員負責,并履行登記、簽收手續。取送文件不準乘公共汽車和自行車。執行機要任務遇到危急情況時,必須保護秘密文件的安全。

            (四)印發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除標明密級、保密期限外,還應在末頁標明發送范圍、印制份數。印制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并嚴格按審批的份數印制,嚴禁多印;臘紙、廢紙應當及時按要求銷毀。

            (五)收發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應當按照制發單位規定的發行范圍和閱讀范圍發送和傳閱,不得隨意擴大發行范圍和閱讀范圍。

            閱讀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一律在閱覽室進行,不得帶回家閱讀;傳閱文件由保密員負責,上班送閱、下班收回,閱文人員不得留文件過夜。

            (六)不得擅自攜帶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外出。確因工作需要攜帶機密、秘密文件外出的,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裝在公文包(箱)內,妥善保管,做到文件不離人,人在文件在。

            (七)凡參加各種會議的人員,所帶回的會議文件一律交保密室登記管理,個人不得私留。

            (八)本單位所產生的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嚴格按國家秘密及其密級范圍的規定,報區委保密局審定。

            (九)無保存價值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一般應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清理并退回區委保密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出售給廢品收購站和其他收購人員。

            (十)保密員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內將上年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刊物、文稿等收集齊全,移交檔案室整理歸檔。

            第七條復印保密

            復印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必須建立嚴格的審批、登記制度,控制復印份數,嚴禁多印、私留;復印件必須標明復印單位、份數和日期,并同原件一樣管理,嚴禁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刊物和案件材料拿到社會上復印。

            第八條會議保密

            (一)凡有涉及國家以及機關內部秘密的內容,辦公室必須采取措施,提出具體要求,切實做好保密工作。

            (二)討論秘密事項的會議,應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內容。會后整理的會議紀要由專人負責保管,防止泄密。

            第九條通訊保密

            (一)嚴禁使用普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傳送涉及國家秘密事項的信息。

            (二)不準使用明傳電報和普通郵政傳遞或郵寄國家秘密件。

            (三)嚴禁使用未經加密的傳真機、計算機傳遞秘密信息。

            第十條計算機信息的保密

            (一)計算機在沒有配備加密設施時,不能進行任何密級文件或數據的傳送和接收。

            (二)對涉密的計算機所處理的信息,應當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加強對秘密信息載體的管理,在使用、借閱、傳遞、攜帶、保管、移交等各個環節,應當與秘密文件、資料的管理相同。

            (三)計算機的數據庫系統,應指定專人操作,選配政治素質好、保密觀念強的人員管理和使用網絡服務器,重要的數據庫系統和各網絡工作站應設置帳戶名及密碼口令,加強管理,明確保密責任,嚴格保密紀律。

            第十一條新聞報道保密

            向傳媒發送涉及本機關工作的新聞稿件,必須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常委會分管領導審批。任何人不得將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等進行改寫,向報刊投稿或者編發刊物。

            第十二條檔案保密

            (一)借閱檔案的人員,不得擅自將檔案轉借給無關人員,不得擅自摘抄、復制密級檔案材料,如確因工作需要摘抄、復制,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嚴禁擅自攜帶檔案到宿舍或公共場所。

            (二)外單位人員借閱檔案一律憑所在單位介紹信,經辦公室分管領導批準,必要時請示常委會分管領導批準方能借閱。

            第十三條

            本機關工作人員發現國家秘密已經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報告并采取積極措施,減輕泄露程度或者避免泄露事件發生。

            (一)發生失、泄密事件,當事人應當立即將事件的具體情節如實報告機關保密領導小組,保密領導小組要在二十四小時內向區委保密局報告,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將泄密后果減少到最低限度。

            (二)凡拾獲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等,應及時送交機關保密領導小組妥善處理。

            (三)當發現有出售國家秘密文件、資料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并及時報告機關保密領導小組。

            第十四條根據本機關內部機構的工作職能,確定秘書科為保密要害部門。保密室、檔案室、文印室為保密要害部位。

            第十五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管理工作由本機關保密領導小組負責,保密管理的具體工作由各秘書科負責。

            第十六條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實行保密責任人負責制。被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科室的行政負責人為保密責任人,擔任內勤工作的為保密員。

            保密責任人的職責是:

            (一)對本部門(部位)工作人員經常進行保密教育和組織學習保密知識。

            (二)認真執行保密規章制度,經常檢查保密工作情況和督促落實保密措施。

            (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失、泄密漏洞,防止失、泄密事件發生;

            (四)如實報告和積極協助保密領導小組查處本部門(部位)發生的失、泄密事件;

          保密工作制度3

            第一條 市國土資源局保密工作由局黨組領導。局保密工作的對象為局機關、分局、局屬事業單位全體工作人員。

            第二條 局領導和科級以上干部要帶頭遵守《國家保密法》和有關保密工作規章制度,支持、幫助局辦公室解決局機關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接受局黨組及市保密局的監督和檢查。

            第三條 局辦公室收到國家秘密級文件,應嚴格履行登記、傳遞、簽收、保管、銷毀等手續。對絕密級的國家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非經原定密單位或其上級機關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其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應指定專人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機密、絕密的各種載體應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四條 局機關寄往外地的國家秘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其信封(或包裝)上要標明密級標志,可通過機要公文交換站交換,嚴格登記、簽收手續。國家絕密級文件應由2人以上送往收件單位指定人員簽收,或由受文單位派專人前往簽收。國家秘密文件不能與一般文件混裝混寄。

            第五條 國家秘密級文件不能用未加密的傳真機傳遞,也不得在無保密設施的公共網上傳遞。

            第六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提供涉及國家秘密的.事項,要事先提出申請,經局黨組審查同意后實施。

            第七條 各科(室)經辦、形成的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應放置在安全的柜內,定期進行檢查清退、歸檔,做到件件有著落。

            第八條 對失泄密事件相關人員的查處:若有失泄密事件發生,當事人和科(室)負責人應以最快的速度向局黨組報告,局黨組根據失密情況向市保密局匯報,情節嚴重的立即向市保密委報告,局黨組和各科(室)對失泄密事件應及時查處并采取防范措施,縮小損失和危害。對失泄密事件情節嚴重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對離崗人員的要求:

            (一)工作人員在局內調整工作崗位,在離崗前應將所經辦、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進行清理、登記,并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二)調離本局的所有工作人員,在離崗前,應到局辦公室辦理文件、資料、檔案特別是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歸還、歸檔手續,方可辦理調離手續。

            (三)調離本局的所有人員在離崗前,應將自己涉及國家秘密的筆記本、摘抄文件、資料等交辦公室統一銷毀。若確因工作需要留存的,應報局黨組或主管領導批準。

          保密工作制度4

            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國家秘密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國家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職責,各部門工作人員必須嚴守黨和國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則,按照《保密法》規定程序依法辦事。

            2、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做到: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不攜帶秘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3,建立健全收發文制度,各科室要有專人負責履行文件登記、管理和清退工作,發現屬于國家秘級文件資料丟失、被竊、泄密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追查,力挽損失。

            4,各部門年終清退與本部門無關的并無保存價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須進行銷毀或碎紙處理,不得擅自出售。

            5、檔案專、兼職管理人員對秘密檔案材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檔案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利用范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6、計算機房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進入機房必須進行審批和登記制度,確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的應用管理。凡秘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錄有文件的軟盤信息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二、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圍:各單位財務室、電腦室、檔案室、物資庫。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單位黨政一把手對本單位要害部位管理負全面責任。

            ②與本職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要害部位,因工作關系需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后,才能借閱有關資料和進行公務活動。

            ③貴重物品、現金、票證落實專人負責,責任人要認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盜、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對要害部位認真按安全保衛保密要求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報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記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⑤建立各要害崗位保密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安全保衛保密檢查,針對存在隱患及時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規范要求對要害部位做好避雷、防爆措施及安全用電。結合業務工作中涉及國家秘密的各個環節,制定嚴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

            ⑦加強計算機系統的保密安全管理。對涉密與非保密計算機予以明確區分,涉密機必須完全與局域網脫離連接,并禁止上因特網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認證、存儲傳輸加密。

            3、責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責任人或單位因失職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追究,并采取通報批評、黃牌警告,一票否決及經濟處罰等方式對責任人及單位進行處罰,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責任。

            三、檔案保密管理制度

            1、公路綜合檔案是本單位的公路改建、養護、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檔案的總和。它包括公路、橋涵等公路構造物修建項目、公路機械設備、財務管理、勞動工資、公路科研和黨務、政務、安全保衛和群團工作等方面的檔案。

            2、公路綜合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原則。各門類新增檔案材料,由機關各部門兼職檔案員負責收集本部門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送交綜合檔案室,進行鑒定、編號、歸檔,并按規范程序辦理移交手續。

            3、檔案庫房必須具備衛生的環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進行庫存檔案的清理核對工作,做到賬、檔、卡相符,對破損或載體變質的檔案要進行修補和復制,保證檔案的完整。

            5、應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制定的檔案分類編號辦法和保密規定,嚴格、科學、規范地進行檔案分類編號,確定保管期限和檔案鑒定工作。

            6、借閱檔案資料要注意保護和保密,不得擅自復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檔案上做任何標記、抽換、損壞,必須保證檔案的整潔,不得丟失泄密,如發現丟失泄密現象,應按保密規定立即向安全保衛部門或保密機構報告,并采取相應防范措施。

            7、檔案保密范圍:

            ①歷史檔案資料和

            編研材料中,涉及到領土歸屬、邊界勘定、民族關系的檔案資料;

            ②批量運輸檔案的時間、路線的保衛方案;

            ③檔案后庫的收藏檔案內容、數量以及保衛方案、措施;

            ④檔案工作的重大科研成果、發明創造以及試驗、生產的配方和工藝決竅;

            ⑤歷史檔案及其編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種工藝、技術決竅、秘方及涉及中外產權的內容;

            ⑥建國以前外國在華機構的各種檔案內容及統計數字。

            8、檔案管理不得擅自擴散的范圍:

            ①未經公布的檔案工作統計數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結論的干部調配、內部評議問題。

            ③歷史檔案及其編研材料中涉及個人隱私的部分。

            9、對秘密檔案資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須經領導批準,并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不得檀自擴大利用范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四、送閱、傳閱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領導人指示的文件,應進行登記,領導人批示后,應退還辦文部門,領導人之間不得橫向傳批文件, 不應把批文直接交承辦單位。

            2、傳閱文件一律采取直傳方式,經管文件的人員應逐件登記送閱文人,閱后退回,要清點份數,閱文人之間不得橫向傳閱。

            3、傳閱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過兩天,急件閱后即退,不得任意積壓與延長時間。

            4、傳閱夾內的文件,不許隨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須經收發人員同意,并辦理借閱手續。不得擅自擴大文件的傳閱范圍。

            5、文件閱畢后,必須簽注姓名(全稱)及時間。

            6、傳閱文件必須注意保存與愛護,不得污損或丟失。

            7、凡發給領導干部私人圈閱的各類文件,在年終必須按規定清退。

            五、會議保密管理制度

            1、召開秘密程度較高的重要會議,會前應與保衛、 保密部門聯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規定保密紀律。

            2、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會議,應選擇具備安全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嚴禁使用無線話筒傳達密件和向室外擴音。

            3、凡傳達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規定和上級指標辦理,不得擅自擴大傳達范圍。

            4、嚴禁無關人員進人會場,對需要列席會議的人員,應將名單呈報主管會議的領導同志審定。

            5、凡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并不得攜帶錄音機進入會場錄音。

            6,嚴禁濫印復印會議秘密文件、資料, 確因工作需要復制的,必須經過批準,并標明密級,到指定地點復制。

            7、會議期間復制的秘密文件,必須統一編號,登記分發,發給與會人員的文件,必須妥為保管,不得遺失。

            8、與會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秘密內容, 新聞部門不得公開報道會議秘密事項。

            9、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場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的文件、資料、筆記本等。

            六、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制

            為保守黨和國家秘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局領導干部保密工作責任制。

            1、市局領導必須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和下列保密責任制。

            ①不泄露知悉的黨和國家秘密。

            ②不在無保密保障的場所閱辦秘密文件、資料。

            ③不使用無保密保障的電信通信傳輸黨和國家秘密。

            ④不在家屬、親友、熟人和其他無關人員面前談論涉及黨和國家秘密事項.

            ⑤不在私人通訊及公開發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內容.

            ⑥不得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參加社交活動。

            ⑦不在出國訪問、考察等外事活動中攜帶秘密文件、資料。

            ⑧不在接受來訪和采訪活動中涉及黨和國家秘密。

            ⑨閱辦完畢的秘密文件、資料應按規定及時清退、歸檔。

            2、現職地、縣級干部閱辦秘密文件、資料和辦理其他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事務,應在辦公室進行。

            > 3、現職地、縣級干部因病住院,某些急辦秘密文電確需送醫院辦理的,應指定專人隨送隨辦并及時收回,不得泄露與擴散。

            4、市局領導及其身邊工作人員發生泄密問題,應主動及時向機關和保密部門報告,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避免和減少損失。

            5、市局領導干部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186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凡違反《保密法》規定, 泄露國家秘密,不夠刑事處罰的,單位有權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七、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為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切實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秘密,保障機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保密崗位工作職責如下:

            (一)領導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中央保密委員會、國家保密局有關保密的規定, 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檢查、總結工作的內容。要對所屬工作人員經常進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業務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2、禁止用普通電話和無線移動電話交談保密事項。

            3、閱批文件要認真做到“人離文入柜”,“人離門上鎖”。 閱讀完畢的文件、資料隨時退還機要、秘書人員或承辦人。密碼電報及絕密文件要當天退還機要室。對記有秘密事項的筆記本、辦公用紙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參加會議接到的秘密文件、資料,用后要及時交機要、 秘書人員登記保管,不準擅自擴大傳閱、傳達范圍。

            5、不準將涉密文件、資料帶回家中; 按照有關規定確需在家中辦公、閱讀文件的領導同志,要有存放文件的保密設備;不準讓家屬、子女、親友閱讀秘密文件、資料;取送文件由秘書或機要人員負責。

            6、審校、簽發文件、刊物稿件時,要同時審核標密情況, 把好定密關。

            7。不在出國訪問、公共場所、社交活動中攜帶秘密文件。

            8,本人發生泄密問題后,要及時向組織和保密委員會報告, 并采取補救措施;下級發生泄密問題后,要及時匯報,設法補救,不準掩蓋包庇。

            (二)秘書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嚴守紀律,忠于職守,認真執行各項保密制度和規定。

            2、一切秘密文件、電報、檔案、資料、刊物、錄音帶、 錄像帶和領導同志的筆記、信件等,必須嚴加保管。密件與普通件要分類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險柜,離崗時要上鎖,關好門窗。

            3、因特殊情況代收秘密文件、密碼電報和檔案材料時, 不得私自拆閱,并及時辦好移交手續。

            4、收到密件要認真核對、登記,及時送領導閱批,或按保密規定妥善處理。

            5、傳閱秘密文件、資料要嚴格實行簽收制度, 按規定范圍單線傳閱,不得橫傳,隨時掛號銷號,及時催閱;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轉載、公開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視同正式文件登記、 保管、歸檔或銷毀。

            7、發現密件丟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報告保密部門,并抓緊查找,采取補救措施。

            8、尚未公開的涉密的領導同志講話、談話和批示,以及尚未公開的涉密的會議時間、地點、與會人員、內容及會議文件、資料、記錄、錄音、錄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檢查、清理、清退、銷毀文件。 銷毀文件要執行登記、審批、監毀制度。嚴防將秘密文件、資料和文件底稿隨同舊報紙等出售。

            10、對會議記錄和有關文件、資料要嚴加保管,及時立卷歸檔。

            11.工作調動時,應將負責保管的文件、電報、資料、保密本等載體移交給組織指定的人負責接收,不準帶走。

            (三)機

            關工作人員保密工作職責

            1、應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規,依法履行保密義務,爭做學法守法的模范。

            2、應嚴格遵守《國家工作人員十條保密守則》。

            3、要懂得復印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必須辦理審批手續,復印件耍同原件一樣妥為保管。

            4、嚴禁攜帶或郵寄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確因工作需要,應按有關規定到所在地保密局辦理手續。

            5、在對外交往和涉外活動中,既要熱情友好,又要注意內外有別,未經批準不得向外方人員提供黨和國家的秘密。

            6、不將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離開辦公室時,應將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屜或櫥柜,并隨手關門。

            7、個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閱辦完畢后應及時清退。

            8、起草文件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稿紙,不準隨便亂扔,應投入廢紙簍集中燒毀,重要的要當即銷毀。

            (四)文印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凡帶密級文件,沒有領導簽字不得私自復印。 復印的秘密文件:絕密級的,需經原制發機關批準后才能復印;機密、秘密級的要有縣團級以上單位的主管領導批準方能復印。要嚴格控制份數,復印件要按原件一樣管理。

            2、嚴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資料及有秘密內容的磁盤。

            3、嚴格遵守保密紀律,打印、復印的涉密文稿的內容不得傳播,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廢頁、蠟紙應及時處理,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

            5、印刷車間、文印室、計算機房內,禁止無關人員逗留、參觀,嚴禁會客。

            (五)機要收發崗位保密工作職責

            1、切實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記、傳遞和管理工作。

            2、對收件要認真進行核對,及時登記、分發并履行簽收手續。

            3、嚴格遵守明電明復、密電密復的規定,嚴禁明密電混用。

            4、分發文件要直送有關機要、秘書人員或領導同志簽收,不得找人捎帶或代收。

            5、遞送文件要直達收文單位,不得托人捎帶,嚴禁攜帶機要文件到公共場所。

            6、凡領導親啟密件,送親啟者簽收;如親啟者不在,要交領導指定的專人代收。

            7、外出遞送絕密文件要堅持二人同行,做到文件不離人,人在文件在。

            8、禁止無關人員在機要室、收發室停留,嚴禁無關人員翻閱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9、辦公室內無人和下班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

          保密工作制度5

            為更好地貫徹執行中共中央《決定》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規范我校的保密工作,其中包括11項具體的保密制度,即文書保密制度、會議保密制度、宣傳、出版保密制度、涉外保密制度、電子信息保密制度、計算機網絡安全保密制度、科技保密制度、通信通訊保密制度、查閱文件資料保密制度、復印保密制度、干部保密制度。

            一、文書保密制度

            1、一切文件收入和發出必須登記在冊,不允許任何人不經登記擅自帶走文件。

            2、凡有密級的文件、資料原則上不能復印,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須嚴格遵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辦理報批手續.

            3、復印后的密級文件、資料必須嚴格登記,按原件的同等要求嚴格管理.

            4、黨、政會議記錄須經黨政主要領導批準后方能查閱。

            5、絕密級文件、資料等,必須嚴格執行上級規定,定期回收、上繳,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資料,清理時必須履行登記審批手續。

            二、會議保密制度

            1、召開各種帶有保密內容的會議不得使用無線話筒。

            2、凡帶有保密內容的會議,要嚴格控制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并要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嚴守保密紀律。

            3、要嚴格管理帶有秘密內容的會議記錄,凡有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一律不得記錄,也不得錄音.

            4、印制會議秘密文件、資料,必須按章登記入冊、發放、保管.

            三、宣傳、出版保密制度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資料,不得在任何媒體上公開或張學校保密工作制度貼。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資料的內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校內各種出版物要嚴格把關,出版主編要負責出版物的保密審查工作。

            四、涉外保密制度

            1、涉外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保密法規和學校的各項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提供帶有密級的文件、資料等,必須經校領導以及上級保密部門的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

            3、一切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設備等,必須嚴格管理,不得隨意讓外籍人士接觸。

            4、涉外工作人員不得攜帶密級文件、資料參加任何涉外活動。

            五、電子信息保密制度

            1、凡帶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內容的計算機、軟盤,必須有專用的保管地點、鎖定密碼、專人保管,各項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來儲存國家秘密文件、資料、信息及有關保密內容的.計算機,必須嚴格檢查該計算機的電波輻射情況,并要配備微機視頻信息保護機以作保護。

            3、對電子信息人員要加強保密意識教育,并要落實崗位責任制。

            六、計算機網絡安全保密制度

            1、為加強我校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保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實施辦法》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2、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規定,接受廣州市國家保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3、建立計算機信息系統崗位責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責任人。網絡主機管理必須專人負責.為確保學校內部信息不外泄,根據xx學校保密工作制度級有關規定,主機房須安裝微機視頻信息保護機。

            4、凡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信息、資料,不得在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

            5、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凡向聯網站點提供或發布信息,必須經過學校保密委員會的保密審查和監督。

            6、網上如有發現涉密信息,應及時向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和學校保密委員會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擴散。

            7、凡申請上網的教職工、學生,必須填寫申請表,辦理好登記手續,嚴格遵守學校的保密制度,不得在網上傳遞國家秘密信息、有害信息和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將本人的信息使用權限轉借或透露給他人。

            8、建立檢查監督制度,定期對校內網絡進行安全保密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嚴格堵塞泄密漏洞。

            七、科技保密制度

            1、凡含有保密內容的科技科研產品、設備、資料、著作,必須登記造冊,嚴密管理。

            2、未經辦理審批手續,不得擅自公開或泄露任何科技秘密。

            3、凡屬國家秘密的科技成果和產品,必須專人保管,嚴格管理。

            八、通信通訊保密制度

            1、嚴格執行密級文件、資料等的傳遞保密制度,必須專人負責,并要履行簽發簽收手續。

            2、機要通訊員傳遞文件時,不得進入公共場所.

            3、傳遞機密級以上文件、資料時,必須用專人專車接送。如傳遞絕密級文件、資料的,必須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電話(含手提電話)、明碼電報傳送密級文件的內容,也不得密電明復。

            九、查閱文件、資料保密制度

            1、非閱文范圍內的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密級文件、資料等須經校領導的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后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學校保密工作制度的保密法規,嚴守國家秘密。

            2、查閱密級文件、資料時,只準在保密室(或檔案室)內查閱.

            3、查閱密級文件、資料時,不得摘抄、復印,確需摘抄、復印的,必須經校領導同意,并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十、復印保密制度

            1、必須建立復印機專人管理與使用制度。

            2、負責復印的工作人員不準承接復印標有密級標志的文件資料、講稿、刊物、圖紙等業務,對要求復印上述內容的有關人員,應予以拒絕.

            3、凡復印內部或密級文件、資料的須按章辦理審批、登記手續,并一律由保密室人員負責復印.

            4、任何單位或個人對產生的密級文件、資料復印件要嚴格按照原件的管理原則進行管理。

            5、復印機管理人員要加強保密法規的學習,不斷增強保密意識。

            十一、干部保密制度

            1、處級以上干部必須執行《廣州市縣處級以上干部保守黨和國家秘密的規定》,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

            2、處級以上干部必須執行上級規定,統一使用保密筆記本。

            3、不得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回家閱辦、寫稿。

            4、不得使用無保密設施的電話談論國家秘密。

          保密工作制度6

            為更好地貫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結合管委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規范管委會的保密工作。

            一、文書保密制度

            1、一切文件收入和發出必須登記在冊,不允許任何人不經登記擅自帶走文件。

            2、凡有密級的文件、資料原則上不能復印,確因工作需要復印的,須嚴格遵照市有關文件規定,辦理報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復印。

            3、復印后的密級文件、資料必須嚴格登記,按原件的同等要求嚴格管理。

            4、黨、政會議記錄須經黨政主要領導批準后方能查閱。

            5、絕密級文件、資料等,必須嚴格執行上級規定,定期回收、上繳,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資料,清理時必須履行登記審批手續。

            二、會議保密制度

            1、召開各種帶有保密內容的會議不得使用無線話筒。

            2、凡帶有保密內容的會議,要嚴格控制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并要對與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嚴守保密紀律。

            3、要嚴格管理帶有秘密內容的會議記錄,凡有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一律不得記錄,也不得錄音。

            4、印制會議秘密文件、資料,必須按章登記入冊、發放、保管。

            三、宣傳、出版保密制度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資料,不得在任何媒體上公開或張貼。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資料的內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管委會內各種出版物要嚴格把關,出版主編要負責出版物的保密審查工作。

            四、涉外保密制度

            1、涉外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保密法規和管委會的各項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提供帶有密級的文件、資料等,必須經管委會領導以及上級保密部門的批準,并辦理有關手續。

            3、一切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設備等,必須嚴格管理,不得隨意讓外籍人士接觸。

            4、涉外工作人員不得攜帶密級文件、資料參加任何涉外活動。

            五、電子信息保密制度

            1、凡帶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內容的計算機、軟盤、u盤等移動儲存介質,必須有專用的保管地點、鎖定密碼、專人保管,各項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來儲存國家秘密文件、資料、信息及有關保密內容的計算機,必須嚴格檢查該計算機的安全情況。

            3、對電子信息人員要加強保密意識教育,并要落實崗位責任制。

            六、計算機網絡安全保密制度

            1、嚴格執行上級機關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保密規定,接受各級保密機關的監督和檢查。

            2、建立計算機信息系統崗位責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責任人。網絡主機管理必須專人負責。

            3、凡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信息、資料,不得在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傳遞。

            4、網上如有發現信息,應及時向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和管委會領導匯報,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擴散。

            5、建立檢查監督制度,定期對管委會網絡進行安全保密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嚴格堵塞泄密漏洞。

            七、科技保密制度

            1、凡含有保密內容的科技科研產品、設備、資料、著作,必須登記造冊,嚴密管理。

            2、未經辦理審批手續,不得擅自公開或泄露任何科技秘密。

            3、凡屬國家秘密的科技成果和產品,必須專人保管,嚴格管理。

            八、通信通訊保密制度

            1、嚴格執行密級文件、資料等的傳遞保密制度,必須專人負責,并要履行簽發簽收手續。

            2、機要通訊員傳遞文件時,不得進入公共場所。

            3、傳遞機密級以上文件、資料時,必須用專人專車接送。如傳遞絕密級文件、資料的,必須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電話(含手提電話)、明碼電報傳送密級文件的內容,也不得密電明復。

            九、查閱文件、資料保密制度

            1、非閱文范圍內的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密級文件、資料等須經管委會領導的同意,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后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保密法規,嚴守國家秘密。

            2、查閱密級文件、資料時,只準在保密室(或檔案室)內查閱。

            3、查閱密級文件、資料時,不得摘抄、復印,確需摘抄、復印的,必須經管委會領導同意,并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十、復印保密制度

            1、必須建立復印機專人管理與使用制度。

            2、負責復印的工作人員不準承接復印標有密級標志的文件資料、講稿、刊物、圖紙等業務,對要求復印上述內容的有關人員,應予以拒絕。

            3、凡復印內部或密級文件、資料的須按章辦理審批、登記手續,并一律由保密室人員負責復印。

          保密工作制度7

            為了保守黨和國家及公司秘密,維護黨和國家利益,維護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提高對保密工作重要性認識

            保守國家和公司秘密是公司每名員工的義務和職責,關系到國家的安全和公司的發展。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十條保密守則,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按照《保密法》規定程序依法辦事。

            二、公司保密工作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保密委員會,負責對保密工作的領導,由主要領導擔任主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組成,下設辦公室;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保密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公司保密工作范圍

            1、國家和政府各部門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國家、政府各部門機要文件、秘級文件、密碼電報等秘密文件,內部資料、刊物等國家秘密文件、信息,以及保密設備、密碼設備等。

            2、集團公司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集團公司密級文件,集團公司重要會議的內部資料、文件,以及重要投資決策、生產經營、財務數據等相關材料和文件。

            3、公司秘密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黨政聯席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確定的保密事項和會議未決定的其他保密事項。

            (2)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公司對外投資經營活動中需要保密的事項。

            (4)公司重要財務資料。

            (5)公司招標項目的標底、合作條件、貿易條件等。

            (6)公司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7)公司涉及秘密事項的文件、資料。

            (8)保密委員會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項。

            四、保密工作要求

            1、要切實加強保密工作領導,層層落實保密工作責任。保密工作要層層負責,“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各部門要切實抓好保密工作領導,加強保密工作監督;公司涉密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按照保密法律法規認真履行保密職責。

            2、建立保密工作長效機制。保密委員會要定期聽取保密工作匯報,定期和不定期開展保密學習和教育,建立保密工作常態機制,把保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

            3、保密委員會要加強保密工作宣傳教育,增強全體員工保密和防范意識,提高員工保密工作能力。

            4、公司涉密工作人員要嚴守國家和公司秘密;非接觸公司秘密的人員,不準打聽、刺探公司秘密;機要、檔案等涉密工作人員,要選擇政治可靠、業務素質好、忠于職守的員工擔任,并保持相對穩定。

            5、密級文件的收發、傳閱、清退等工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機要文書管理制度。

            6、絕密級、機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非原制發機關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7、國家密級文件不準外帶。公司密級文件不準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時,需經分管領導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8、公司涉密計算機、涉密設備不得上互聯網和內部網絡,其移動硬盤、U盤、軟盤、光盤等涉密移動介質要專機專用,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使用;涉密計算機、涉密設備維修、報廢處理要嚴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規執行。

            9、不得使用計算機、傳真機、網絡、移動介質等工具傳播任何涉密文件、資料、信息;未經允許不得對任何涉密文件、資料、信息進行拍照、攝錄、掃描、刻錄等。

            10、各部門重要文件、資料要按照保密規定嚴格管理,重要檔案資料要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及時封存或存檔,不得散落在辦公室內或借給他人,文印用過的紙張必須集中到指定地點銷毀,不得當作垃圾倒掉。

            11、財務部必須嚴格管理財務憑證及相關資料,保證其安全性和保密性;財務數據應定期備份,確保財務電子數據完整不丟失。

            12、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守則,不許對外泄露機密文件和資料,不準將密級文件、材料帶出檔案室。檔案查閱要按規定執行。

            13、打字、復印人員按涉密人員嚴格管理,做到不該說的絕對不說,不該看的絕對不看;未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密級文件、資料。

            14、公司涉密人員要自覺遵守保密紀律,勇于同失密和泄密現象作斗爭。

            15、公司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企業秘密,如發現失密和泄密事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五、公司保密工作要害部位

            1、要害部位范圍:機要文書室、財務室、檔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1)切實落實保密要害部位工作責任。要害部位所在部門負責人承擔領導責任;要害部位工作人員對保密工作具體負責。

            (2)要加強保密要害部位管理。要害部門負責人要切實加強保密管理,開展經常性安全保密檢查,切實落實各項保密措施;要害部位工作人員要切實履行保密責任,按照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3)保密要害部位要安裝必要的防火防盜設施,確保安全;嚴禁在保密要害部位開展與本職業無關的活動;嚴禁非本部位人員長時間滯留。

            (4)保密要害部門工作人員必須嚴格管理和使用好涉密設備,按程序和要求處理涉密信息的收發和報送,確保涉密設備、重要資料等安全、完整,工作人員離開時,要隨時將門鎖好,每天下班時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電源、報警設備、門窗等進行安全檢查,確保保密安全工作無遺漏。

          保密工作制度8

            一、涉密人員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人員管理要堅持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項工作的原則。

            2.部保密委員會每年將根據各部門涉密人員涉及國家秘密程度的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涉密人員的等級。

            3.對涉密人員要經常進行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保密培訓。保證涉密人員知悉其必須承擔的保密義務和責任,以及應當享有的權利;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規制度;掌握與其工作相關的'保密知識和技能。

            4.各級領導和保密工作管理部門要對涉密人員履行保密義務和責任的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5.涉密人員在參加軍品秘密項目開發、研制、試驗、會議,記錄秘密事項內容時,須使用部保密室登記、編號、標密的保密本。

            6.涉密人員使用保密本應妥善保管,用后退回部保密室統一銷毀。

            7.實行涉密人員保密補貼、脫密期和簽訂保密承諾書等制度。

            二、涉密載體攜帶出差保密管理規定

            1.特殊情況攜帶涉密載體出差須履行保密審批。涉密載體攜帶出差保密審批程序和涉密載體攜帶出差保密審批表(見附錄A、B)

            2.攜帶涉密載體出差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兩人以上同行的要明確主次責任。

            3.攜帶涉密載體出差應用專車到機場、車站、碼頭接送。

            4.攜帶數量較多的機密級涉密載體,乘火車可軟臥席,乘飛機輪船可相當于火車軟臥的同等艙位。

            5.禁止將涉密文件攜帶到不具備保密條件的場所,(如醫院、列車、飛機、輪船等處)閱辦;禁止攜帶涉密文件外出旅游、探親訪友、參加外事活動和雙邊或多邊談判場所。

            三、涉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及辦公自動化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及辦公自動化的保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涉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及辦公自動化保密管理制度包括:

            2.1有線和無線通訊保密管理規定;

            2.2密碼傳真、密碼網絡通信保密管理規定;

            2.3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規定;

            2.4辦公自動化計算機設備使用保密管理規定;

            2.5絕密級涉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及辦公自動化保密管理執行本部《絕密級國家秘密事項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9

            1、保守國家秘密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國家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職責,各部門工作人員務必嚴守黨和國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則,按照《保密法》規定程序依法辦事。

            2、機關工作人員務必做到: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不在私人通訊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資料;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不攜帶秘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3、建立健全收發文制度,各科室要有專人負責履行文件登記、管理和清退工作,發現屬于國家秘級文件資料丟失、被竊、泄密時,務必立即報告,及時追查,力挽損失。

            4、各部門年終清退與本部門無關的并無保存價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務必進行銷毀或碎紙處理,不得擅自出售。

            5、檔案專、兼職管理人員對秘密檔案材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并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檔案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利用范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6、計算機房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進入機房務必進行審批和登記制度,確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的應用管理。凡秘密數據的傳輸和存貯均應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錄有文件的軟盤信息要妥善保管,嚴防丟失。

          保密工作制度10

            為加強我局保密工作的管理,保守國家機密,維護國家利益和安全,做到“內外有別”、“既便于工作又確保秘密”,現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和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中的國家秘密,是指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范圍:

            (一)絕密級事項

            1、各類人事錄用考試的試題、試卷(含備用卷)、答案;

            2、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啟用前的試題、試卷(含備用卷)、標準答案及其評分標準;全國技工學校統一考試、全國職業技能考核鑒定試題和答案;

            3、含有“絕密”內容的密碼電報;

            4、引進國外智力工作中的有關涉外政策和經濟技術資料。

            (二)機密級事項

            1、省、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干部檔案、匯總名冊;

            2、尚未出臺的工資改革和調整;

            3、尚未公布的全國童工案件查處情況及統計數據;

            4、尚未公布的重大社會敏感政策的調整意見;

            5、全國企業職工集體上訪和罷工等重大突發事件的綜合情況;

            6、國務院各部門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企業工資調整政策、調整方案;

            7、社會保險基金被擠占挪用和違規動用的重大案件及案件舉報人的有關情況;

            8、參加國際勞工組織會議及其他重要國際會議的計劃、對策;

            9、非絕密級內容的密碼電報;

            10、涉外活動中需要保密的事項。

            (三)秘密級事項

            1、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干部(公務員)的考察材料及未公布的任免、調動事項;

            2、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計劃和工資總額計劃;

            3、尚未公布的干部(公務員)錄用計劃、考試方案及候選人名冊;

            4、尚未公布的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方案和接收安置計劃;

            5、尚未出臺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含任職資格)的評審事宜及有關統計資料;

            6、副科級干部(公務員)檔案及考察材料,科級以下公務員的檔案及考察材料;

            7、干部調動和錄用的審批材料;

            8、享受國家特殊津貼人員材料,國家和省級突出貢獻專家的推薦選拔材料;

            9、尚未公布的考試成績、統計數字和分析情況;

            10、尚未出臺的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退職人員生活待遇的方案;

            11、尚未公布的失業率、社會保險基金收支預測和計劃數據;

            12、反映全國企業工資分配宏觀狀況的調查資料和統計數據。

            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中的下列事項不屬于國家秘密,應作為工作秘密管理,不得擅自擴散:

            (一)一般干部的.檔案;

            (二)人才交流機構代管的人事檔案及出境人員的政審材料;

            (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中尚未公布實施的重大政策措施及調整方案;

            (四)全國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資料、改革方案及辦法;

            (五)職業技能鑒定國家題庫試題和答案;

            (六)本局在工作中不宜公開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門或行業的國家秘密事項,應按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保密范圍確定密級。

            五、為加強對保密工作的領導,確定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局長任組長,分管辦公室局領導任副組長,其它局領導及各科室、單位負責人任領導小組成員。

          六、認真執行《保密法》,牢固樹立保密意識,嚴守黨和國家秘密。

            七、嚴格有密級的文件、資料(下稱密件)的登記和交接手續,閱后及時退還,不自行在科室、單位間橫傳。

            八、不擅自翻印、復制密件及內容,不自行擴大閱讀范圍。確因工作需要復印密件的,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并對復印份數實行保密監督和登記備案。查閱密件檔案,須辦理審批和登記手續。

            九、涉密載體由局辦公室定期統一收取銷毀。

            十、定期進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檢查,總結經驗,堵塞漏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十一、嚴格遵守國家工作人員保密“十不”規定:

            1、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

            2、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

            3、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

            4、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

            5、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子女、親友面前談論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保密文件、資料;

            9、不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傳達秘密事項;

            10、不攜帶秘密材料游覽、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十二、處理、保存重要信息的計算機,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密防護措施,切實消除泄密隱患,并限專人操作,所有信息的傳遞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應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專門設備,防止泄密、竊密事件的發生。

            十三、上網信息的保密管理應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凡向國際互聯網的站點提供或發布信息,必須通過保密審查批準。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國際互聯網或其它公共信息網絡相聯接,必須實行物理隔離,或采取相應的防電磁信息泄密的保密措施。

            十四、使用政府協同辦公系統的計算機不得處理、保存和傳輸涉密信息。

            十五、嚴格實行《保密工作領導責任追究制》,發生失泄密事件,追究相關責任人和負責人的責任。

          保密工作制度11

            一、本制度適用于全系統各單位、各部門。

            二、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保密法》,自覺遵守《保密守則》。

            三、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直屬單位應在本單位設立本級保密工作管理委員會,由本單位一名領導擔任主任,主管本單位和下屬機構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員會受同級黨組織的領導,業務上受上級保密委員會的指導。

            四、保密委員會應根據需要配備專職(兼職)保密干部。

            五、保密委員會負責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省委、省政府和國家質檢總局的有關規定,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各單位的涉密工作;組織制定本單位保密工作制度及具體措施;負責涉密文件、計算機、通信設備的管理;開展保密宣傳教育、獎勵和處分。

            六、密件經辦、保管部門(單位),應設立專門的機要(保密)室(柜),密級文件應單獨保存在密件專夾、專卷、專柜或密件庫中,確定專門機要人員集中保管。機要(保密)室內嚴禁會客,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七、凡機關收到密級文件(含密碼電報、內部資料、刊物等),統一由機要人員簽收、拆封、登記、分發、保管。根據密級歸檔立卷,絕密級密件必須單獨立卷保存,機密(含)以下密件,可按檔案分類歸檔立卷,每卷密級,依卷內最高密級的密件定密。

            八、涉密文件運行的每個環節,都必須在規范的文件登記薄上進行登記,必須清楚地記載密件的密級、產生密件的機關(單位)、發件機關(單位)、密件的名稱或主要內容,收、發時間及密件的編號、頁、份數等,經辦人員在對實件驗證、登記后簽字受理。凡領導同志親啟件,要送領導同志或其指定的專人代收、代拆。

            九、不準將密級文件隨意亂放和擅自外借。機關工作人員每日下班前,應將密級文件妥善存放,未經允許,不得將密級文件攜帶回家閱讀或辦理,不準在家屬、親友、熟人和無關人員面前談論黨和國家機密,不準攜帶密級文件上街、出差或旅游,不準在公共場所翻閱密級文件和談論有關內容。

            十、局機關的機密事項(包括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情況),在未正式公開之前,不準外傳。個人記載的有關機密內容的筆記本,應妥善保管。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的記錄按密件要求,由專人保管。對已定密的文件材料,由專人專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調閱。

            十一、未經允許,不準擅自抄錄、打印或復印密級文件。經批準打印或復印的密級文件由機要室登記、傳閱、保管。絕密文件一律不得抄錄、打印或復印。參加有關會議帶用的文件和會議印發的文件,必須及時交機要室登記處理,個人不得保管。

            十二、嚴格按照擬定的范圍傳閱、傳達密級文、電。不得自行擴大密級文、電的閱讀范圍,避免在閱、辦密級文、電的同時接待外部人員來訪。下班時應檢查辦公桌上是否存留密級文、電。文件辦理結束后,應及時退交機要人員保管。

            十三、查閱密級檔案,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未經允許,不準帶出檔案室。

            十四、嚴禁濫印、亂發會議秘密文件、資料。會議期間印發的秘密文件一律標明密級,統一編號,登記分發。會上的講話未經批準,不得隨便整理記錄轉發。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住址進行保密檢查,查看有無遺失文件、筆記本等。

            十五、嚴格執行稿件送審制度。對各類信息、稿件都要進行保密審查,界限不清的,要及時向局保密委員會請示、報批。未經批準,機關全體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接受境內外記者采訪,經批準后,在接受采訪過程中,不得涉及國家秘密。

            十六、涉密計算機及系統不得進入互聯網,涉密信息網絡必須與公共信息網進行物理隔離,絕密級國家秘密信息不得在計算機及系統中存儲和傳輸。

            十七、嚴格上網信息保密審查制度。信息上網必須經過信息提供單位的嚴格審查和批準,對是否涉及國家秘密不清楚的,應由局保密委員會進行保密審查,經保密組織負責人審批。

            十八、機要交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機要交通保密規定和工作紀律》,攜帶密級文件,離開本單位進行傳遞、會簽、會印時,必須乘本機關車輛辦理。

            十九、不準在無保密措施的郵政和電信設備上傳輸秘密信息(如寄郵件、打電話、使用手機、發電報和傳真等),不準在公共信息網上傳輸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二十、下發、上報、轉發的有關密級文件應按規定在左上角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并在郵件上加蓋機密印戳,由機要部門掛號發出。禁止用普通或掛號信件郵寄和個人私自攜帶。

            二十一、定期對涉密文件進行清查,對保密期限屆滿的文件及時納入非密管理。對保密期限不明確且具有較長期保存價值或涉外需要的密件,可主動呈請密件產生機關作出密級變更的`答復。得到密件密級變更的決定后,應及時在相應的密件上作出標志,并按變更后的密級進行管理。

            二十二、需要銷毀的文件、材料、資料和涉密磁盤、計算機硬盤,要登記造冊,經主管領導審查批準后,須有兩人以上監銷,在保密部門指定地點銷毀。

            二十三、清理文件一般每季度或半年進行一次(有要求的除外),絕密文件每月清查一次。清查文件時要注意檢查文件、附件是否完整,并及時登記。

            二十四、在外事活動中,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遵守外事紀律,不得擅自將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攜帶出境,謹防泄密、失密。

            二十五、涉密人員調動、離職和機構變動時,應有領導有組織地將原有的全部文件、電報、資料進行認真清理、登記造冊,對需要移交的文件、資料、應全部移交機要或檔案部門,并嚴格辦理移交手續。

            二十六、機要室、檔案室、打字室、微機室、閱覽室和各單位內設機構都要認真做好保密工作,加強安全防范。

            二十七、保密委員會要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及時糾正存在問題,堵塞漏洞,對造成失泄密的單位和個人,視情況予以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保密工作制度12

            一、全局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工作法律和紀律,嚴格執行保密工作制度,確保黨和國家秘密的安全。

            二、局辦公室負責保密工作的組織協調,并確定一名保密檢查員負責日常保密工作。各處室均須確定一名處級干部負責本處室保密工作。

            三、各處室起草的公文,需要確定密級的,須經局辦公室依據保密規定確定密級、保密期限和發文范圍。所有標定密級的文件和資料,在局機關文印室、省委機關文印中心、省政府機關文印中心以及局領導批準的其他有保密措施的印刷廠印刷。

            四、嚴格文件收發、分送、借閱、清退登記制度。局辦公室專人負責文件的傳閱和管理。各處室文件的管理也要責成專人負責,嚴防泄密。工作人員調離工作崗位時,應將本人保管、借用的公文移交、清退。

            五、有密級的`文件須通過機要通信傳遞。不得用普通電話、明碼電報和非機要信件傳遞內容。標有密級文件的復制,要從嚴控制,確需復制的,須經局辦公室批準。凡絕密文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復制和抄錄。匯編秘密文件,要按照編入文件的最高密級進行管理。嚴禁攜帶文件、資料和筆記本回家或出入公共場所。工作人員出差原則上不準攜帶秘密文件,工作確實需要的,應經局領導批準,并且采取相應的保密管理措施。

            六、查閱文書檔案、人事檔案,須經局辦公室、人事處負責人批準。外單位查閱檔案須提供單位介紹信。查閱檔案須在檔案室進行。復制檔案須經局領導批準。

            七、向新聞單位提供數據資料、投發稿件、出版書籍、通過非機要通信渠道郵寄刊物,不得涉及保密事項。

            八、需要銷毀的所有文件、文字材料、磁盤以及報紙雜志等,都必須定期交由局辦公室統一處理。凡有密級的文件,要認真登記,經處室負責人審查簽字。擬銷毀的文件資料應經局保密檢查員檢查,至少由二人監銷,保證不丟失。

            九、各處室使用的微機,凡存儲有內容的,須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十、機要室、檔案室、信息庫、文印室均屬保密工作關鍵部位,非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長時間停留。

          保密工作制度13

            1、要害部位范圍:財務室、電腦室、檔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黨政一把手對本單位要害部位管理負全面職責。

            ②與本職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要害部位,因工作關系需經單位領導同意后,才能借閱有關資料和進行公務活動。

            ③貴重物品、現金、票證落實專人負責,職責人要認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盜、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對要害部位認真按安全保衛保密要求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報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記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職責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⑤建立各要害崗位保密安全職責制,開展經常性安全保衛保密檢查,針對存在隱患及時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規范要求對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電。結合業務工作中涉及國家秘密的各個環節,制定嚴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

            ⑦加強計算機系統的.保密安全管理。對涉密與非保密計算機予以明確區分,涉密機務必完全與局域網脫離連接,并禁止上因特網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認證、存儲傳輸加密、配置防視頻泄密干擾等措施加強保密防范。

            3、職責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職責人或單位因失職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追究,并采取通報批評、黃牌警告,一票否決及經濟處罰等方式對職責人及單位進行處罰,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職責。

          保密工作制度14

            體育局保密工作制度 為切實加強保密工作,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相關規定,結合市教育體育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領導

            (一)市教育體育局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局機關保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管理。加強對干部職工進行保密知識教育,根據上級保密部門的要求,對局機關的保密工作提出安排意見。加強對保密工作的檢查,每年集中檢查或抽查2次。

            (二)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保密規定,牢固樹立保密觀念,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覺做到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說的不說,不該知道的事項不打聽,絕不利用國家機密謀取個人私利,不得將國家秘密和內部情況向家屬、親友及其他無關人員泄露。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一)公務活動中的保密管理

            1.召開涉及秘密事項的會議,必須有保密措施。會前應對參會人員進行保密教育。

            2.凡規定不準記錄的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和錄音,未經審核批準,不得報道。

            3.會議期間所發的秘密文件、資料須統一編號,登記分發,妥善保管,需收回的文件、資料,按規定及時收回。

            4.參加涉密會議的人員,不準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會議內容。

            5.不得將密件帶離辦公室,如工作需要,應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且不能將密件帶到公共場所。

            6.印章保管人員要嚴格遵守印章管理使用辦法和保密規定,不得擴散使用印章的保密性公文內容。

            (二)公文傳遞過程中的保密管理

            1.秘密文件的傳閱,應嚴格登記手續,隨時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丟失。不得擅自擴大傳閱范圍。閱讀秘密文件、資料不得私自摘錄和引用,因工作需要非記不可的,要妥善保管,但不能全文摘錄。

            2.發送秘密以上文件、資料,必須統一交機要員辦理或派專人送達。任何人不得在傳真機上傳送密件。

            3.絕密文件,傳閱完畢立即清退。

            4.辦文時,凡文件內容涉密的,承辦人應標明密級、保密期限,局辦公室應審核密級標定的準確性。

            (三)重點保密部位的管理

            1.文秘室、文印室、檔案室和各類考試的試題題庫等重點保密崗位,應根據工作需要,制定相應的保密工作規則;

            其辦公場所,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2.文印室對秘密文稿的打印要加設密碼并妥善保存;

            文秘室應將密件單獨放入保險柜;

            機要交換站要將密件妥善存放;

            嚴禁個人留存、抄錄和外傳。

            3.節假日前要對凡有密件存放的地點進行檢查,如有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四)計算機信息的上網管理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各處室的涉密計算機實行物理隔離,嚴禁在無保密設施的`計算機網絡中傳遞國家秘密。不得在電子函件(電子郵件)、聊天室等傳遞、傳播、轉發或抄送秘密信息。

            (五)領導專用車輛不得隨意搭乘其他人員,領導臨時離車,車上有涉密載體時,駕駛員不得離車,確保秘密載體的安全;

            不得泄露領導需要保密的活動日期、路線等內容。

            (六)密件的復印管理

            1.不得擅自復印密件,如工作需要復印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復印絕密文件和制文機關規定不準復印的密件,須經制文機關批準;

            復印其他密件,需經分管保密工作的領導批準。

            2.密件復印件視同原件管理。

            (七)密件的銷毀。銷毀密件時,應登記造冊,并經分管領導審批,銷毀時需由兩人監銷,不得將密件出售。

            三、發生失泄密事件,應及時追查并及時報告保密部門,盡可能挽回損失。對造成危害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處理。

          保密工作制度15

            第一條本單位設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由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保密工作的副秘書長(副主任)、機要局長、保密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辦公室保密工作實施統一組織領導。

            第二條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各項保密法規、保密制度和保密紀律,任何情況下都不準泄漏黨和國家秘密。自覺做到不該說的秘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秘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秘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絕對不記錄,嚴防失泄密事件發生。

            第三條做好涉密文電、資料的管理工作。凡存放文件的場所,應按規定采取安保措施,防止失密、竊密;存儲在各種介質中的涉密文電、資料由專人負責簽收、拆封、登記、處理,工作調動時,必須把自己經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按規定控制傳閱范圍,不得隨意擴大;外出開會、辦公不得攜帶涉密文件,確屬工作需要的須經領導同意批準,指定專人管理并履行登記簽字手續;密級文件和資料,要在規定場所閱讀,不準將涉密文電、資料帶出辦公室,離開辦公室時要將其鎖入保險柜內;須送負責同志住所的密級文件,閱后應及時收回,不得讓文件在辦公場所之外過夜;不準私自復制、抄錄和保存涉密文電、資料,確需復制、抄錄的,省委秘密級以下文電、資料要經秘書長或辦公室主任批準,省委機密級以上及中央文電要經省委辦公廳或發文機關批準。

            第四條做好涉密文電、資料的清退和銷毀工作。各科室收到的`涉密文電資料,要按規定定期清退。銷毀涉密文電、資料要經分管秘書長、主任批準,逐件核對清楚、履行登記手續后,由市公文資料監銷中心統一銷毀,禁止未經批準私自銷毀涉密文電資料,禁止向廢品收購單位出售文件、內部刊物和資料,禁止將涉密文電資料送銷毀工作機構和指定的承銷單位以外的單位銷毀。

            第五條不準以私人通信、普通電話、無線電話、對講機、明碼電報等方式傳遞涉密事項;嚴禁密電明傳,明密混用;不準在互聯網上存儲、傳遞、涉密信息和處理內部資料。

            第六條不準在家屬、子女以及其他人員面前談論涉密事項。

            第七條召開涉及秘密事項的會議,必須要有保密措施,對音響、錄音等設備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會議文件的印發和保管,均應嚴格按照保密規定進行操作;會議文件的印發、保管、記錄、傳達要嚴格按保密規定辦理;與會人員范圍不得隨意擴大;會務人員要經過認真審查。

            第八條制發各類文件、資料等要按《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標明密級;如屬摘錄、復制原始涉密文件,必須保持原定密級,不得擅自改變。

            第九條在涉外和接待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涉外、接待保密規定和外事紀律,不得泄露黨和國家秘密;不準在外國人面前談論秘密事項;出國人員在出國前必須接受保密教育。

            第十條發現失泄密現象,要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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